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 鄞州区JD 04-05-03、04、06、07、09、16、17、18地块项目(鄞州区JD 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代码: | 2504-330212-04-01-831996 |
招标人: | 名称:中能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宁波)有限公司 | (请登录) | (请登录)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3.1 具备 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8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3.1款(1)或(2)资质;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执业资格。3.7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11 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条件的允许兼任。(三)其他:3.12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招标内容、范围: | 标段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为浙江省和宁波市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项目打造“三化九场景”,落实未来社区创建项目的相关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4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905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23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8152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城镇住宅(含服务式公寓、回迁房)、零售商业、餐饮、商务经融、文化活动。该备案为告知性备案 ,若地块儿内涉及违法建筑,将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处置到位。项目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及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 标段(包)划分: | A3302120280025235011001 |
标段(包)名称: | 鄞州区JD 04-05-03、04、06、07、09、16、17、18地块项目(鄞州区JD 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2028002523501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86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 具备 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8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3.1款(1)或(2)资质;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执业资格。3.7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11 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条件的允许兼任。(三)其他:3.12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7-10至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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