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彭泽县棉船风电配套制氢储能EPC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彭泽县
建设规模:100Nm³/h的制氢站及配套设施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2.2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DNYZC-2025-07-01-499-0 1 |
234-1江西省彭泽县棉船风电配套制氢储能EPC项目施工 |
以项目围墙外1米为工作界面,负责围墙内项目的工程建设直至生产运行的所有行政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建筑物产权证等)的办理,建设场地征用和水土补偿手续办理(土地和水土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单体调试、消缺、工程验收(含防雷设施、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土地复垦、档案、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质保期内服务,行政处罚、阻工协调、所有系统和设备内外部接口管理协调(项目通水、通电、通路等协调),氢气性能指标检测、永久标识牌、发包方办公临建等工作。 |
计划工期:12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4日 |
1000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5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3.2.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制氢项目或同规模及以上含机电安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个制氢项目或同规模及以上含机电安装的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需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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