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965.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尚乌政呈〔2025〕12号乌吉密乡和平村和平屯文化广场修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965.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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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尚乌政呈〔2025〕12号乌吉密乡和平村和平屯文化广场修建项目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965.3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尚乌政呈〔2025〕12号乌吉密乡和平村和平屯文化广场修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尚乌政呈〔2025〕12号乌吉密乡和平村和平屯文化广场修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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