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p5-
项目名称:大东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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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范围
将大东区内违规垃圾进行应急清理(包括外运、处置)至合法合规地点。
固定单价:100.91元/m3,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清运干净为止,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或垃圾清运地点发生变化,履约期限及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三、服务标准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四、服务要求
(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留存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标志服,穿戴反光衣。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4.作业单位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5.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6.投标人需给本项目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17时30分至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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