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贺州市贺街第二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项目(重2)项目采购人为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概况: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临贺大道(国道207)与黎家寨路交汇处。项目用地面积约5.5亩,总建筑面积608.88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96.72平方米,二层;罩棚水平投影面积424.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投影面积的一半:212.16平方米);绿地面积676.68平方米。设置40m³油罐2具(92#汽油),30m³油罐1具(95#汽油)和50m³油罐1具(柴油),总罐容为135m³,四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建设规模约623万元。
2.2采购范围:完成对贺州市贺街第二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项目(重)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并完成电气调试、报验(供电局)等以及为保证按期送电所需一切设备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供配电施工、生活用水电费及供配电系统全部产品的设备费、材料费、损耗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验收)、涉及立杆青赔、一户一表的资产办结移交供电局、措施、风险、税金、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培训以及人工费用等及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2.3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含特殊天气不能施工天数、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业主要求停工天数)。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属地供电部门验收,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相关政策要求。
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两年。
3.2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住建部审批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机关审批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五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业绩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10kV配电工程业绩。
3.6信誉要求:
(1)无正在进行的涉案标的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响应单位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项目。
(4)响应单位未出现过劳务队、材料商到施工现场、业主单位、市长热线上访投诉的项目。
(5)响应单位未出现过施工过程中不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出现围堵施工场地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5.采购控制价
上控总价为383090.89元。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贺州市贺街第二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项目(重2)项目采购人为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概况: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临贺大道(国道207)与黎家寨路交汇处。项目用地面积约5.5亩,总建筑面积608.88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96.72平方米,二层;罩棚水平投影面积424.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投影面积的一半:212.16平方米);绿地面积676.68平方米。设置40m³油罐2具(92#汽油),30m³油罐1具(95#汽油)和50m³油罐1具(柴油),总罐容为135m³,四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建设规模约623万元。
2.2采购范围:完成对贺州市贺街第二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项目(重)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并完成电气调试、报验(供电局)等以及为保证按期送电所需一切设备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供配电施工、生活用水电费及供配电系统全部产品的设备费、材料费、损耗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验收)、涉及立杆青赔、一户一表的资产办结移交供电局、措施、风险、税金、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培训以及人工费用等及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2.3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含特殊天气不能施工天数、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业主要求停工天数)。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属地供电部门验收,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相关政策要求。
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两年。
3.2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住建部审批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机关审批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五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业绩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10kV配电工程业绩。
3.6信誉要求:
(1)无正在进行的涉案标的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响应单位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项目。
(4)响应单位未出现过劳务队、材料商到施工现场、业主单位、市长热线上访投诉的项目。
(5)响应单位未出现过施工过程中不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出现围堵施工场地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5.采购控制价
上控总价为383090.89元。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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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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