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惠济河生态流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水利局
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市水利局关于亳州市谯城区惠济河生态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亳水基〔2025〕29号
4.招标人: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5.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6.项目业主: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100%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惠济河生态流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4.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5.项目规模:亳州市谯城区惠济河生态流域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总投资约3200万元,主要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7.7km、李集泵站设备安装、新建输水干管3km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9740868.82元。
10.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投资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指: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项目投资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单位。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无效。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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