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8008
预算金额(元):4852700.00元
最高限价(元):4852700元
采购需求:(1)大有镇塔山村:笼养设备4套;(2)思旸镇岑峰村:采购发酵设备2套。
标项
标项名称:岑巩县集中规模化养鸭圈舍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485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岑巩县集中规模化养鸭圈舍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通未满一年或近一年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自行承诺)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7月30日 09时1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