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4〕3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有:对污水处理厂部分老旧设备进行维修;新建厂外排水管网总长度11370m,其中DN300管长220m,采用HDPE管;DN500管长11150m,采用球墨铸铁管。压力检查井53座,阀门井16座,排泥阀井11座,排泥湿井11座,排气井15座,新建提升泵房1座;新建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7004002250498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代建服务一标段) |
本工程本次建设包含以下内容: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内部分设备老化维修频率高,维修难度大,部分设备必须停水维修,部分设备设施,老化损坏的程度已无维修的可能性及必要性,现状污水量的不断增加,处理量增大,因此需要对厂区部分工艺、电控设备设施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及配套工程:新建胡杨河开发区南区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及配套工程。本工程位于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工程包括预处理设施(进水格栅及提升泵池)、应急事故池、调节水池和配套设施(格栅及配电间、围墙及大门等)。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回用工程: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厂出水进入附属中水库贮存,污水处理厂已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但附属泵房、中水化水车间设备设施老化,导致中水利用不够充分,根据《工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发展规划(2022-2030)》要求,2025年前重点园区中水回用率需提升至60%以上。本项目直接响应"节水减排"政策目标。本次工程对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回用工程的中水化水车间、附属泵房部分设备设施更换,建设部分配套中水管线(共三个标段),建设中水综合利用灌溉区(一区)的全过程代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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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承担代建责任相适应的资金、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2>.投标单位需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6>.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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