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靖远县若笠乡碾湾坪安置区产业园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靖远县若笠乡碾湾坪安置区产业园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靖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靖远县若笠乡碾湾坪安置区产业园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靖农发〔2025〕2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若笠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铝集团2025年定点帮扶靖远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靖远县若笠乡碾湾坪安置区产业园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二)立项批复:靖远县农业农村局(靖农发〔2025〕230号)
(三)建设规模:新建钢架大棚120座。其中南区新建钢架大棚70座(单体尺寸为48×10米),北区新建钢架大棚50座(单体尺寸为48×10米),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7600平方米(实际种植面积57600平方米),单体建筑基底面积480平方米(实际种植面积480平方米)。采用轻型钢骨架拱棚,拱相长L=48.00m,拱跨度W=10m,拱高4m,肩高2.00m,棚拱杆间距1.00m,外覆盖材料采用15丝P05+1精品膜。种植区土质改良体积23040立方米(土质改良厚400mm)。新建大棚室内外灌溉系统,每个大棚内新建5立方米蓄水池(成品塑料桶)。新建大棚低压配电系统,包含室外电缆及室内配电箱。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五)工程地点:靖远县若笠乡碾湾坪安置区
(六)资金来源:中铝集团2025年定点帮扶靖远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七)工 期:15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不体现专业的以提供的毕业证专业为依据,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1 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 1 人均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根据白人社函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可下载。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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