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消防水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消防炮(招标编号:NW)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消防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茂名分公司消防水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消防炮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是在自有工厂,有能力完成招标物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的生产商(制造商)。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提供消防炮(固定式消防炮、远控消防炮(固定电控消防水炮))各3份以上合同业绩,并单独列表提供,其中1份远控消防炮(固定电控消防水炮)为带炮塔供货业绩;(至少包含规格参数的询价技术资料或者技术协议,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无删除业绩(合同),对应发票,无合同、涂改业绩或涂改发票等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所有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有:合同号、名称、买卖双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合计、对应发票号等),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应急管理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的产品固定手动消防水炮(PS50、PS60)和固定遥控消防水炮(PSKD50、PSKD60))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型式检验报告,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型号的消防炮承诺交货前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采用“或等同”或“或相当”分包商以发布澄清为准。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不接受未经公开澄清的偏离项。(4)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框架协议文本新模板(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6)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9日17时36分 至 2025年7月1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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