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二)招标****人: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三)招标****:南方电供应链(****广东)有限(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五)项目类型:服务(六)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1700万元(含税)。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七)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八)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及竞争所取得项目的自主采购需求。(九)项目所属地: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一)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十二)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或自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日期之中选择最晚日期为起始日)满【2】年截止。2.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为上限+50%,下限-20%。3.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4.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5.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3)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拒绝接受订单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20%;如发生租赁质量不合格或货不对版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10%;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迟进场时间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最长天数或响应时效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10%;直至终止框架合同。并****按《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5万元。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标的预估金额(万元)(含税)中标比例划分标包数标包序号标包预估金额(万元)(含税)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万元)1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31-1850详****见《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530%1-********%1-3340本次****为《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的1的二次招标,已在一次招标中标的单位如参与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各标的的标包间,可兼投不可兼中,只能中1个标包;2.如本标的实际需求数量或金额较少,不能满足框架分配比例的,最终比例以实际分配份额为准。(二)项目概****述: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实施期间施工生产用车,其中皮卡车每辆月平均行驶里程约4000公里###路###路、林地、山地###路面。(三)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电能****源发展有限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用车需求,现对车辆租赁进行阶段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四)标的物描述:详见《标的1: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报价清单》。(五)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标的1: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报价清单》。(六)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用图纸、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2.投标人只需按标的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无需按标包分别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一经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参与标的所有标包投标。投标人不能选择标的部分标包投标,或各标包报出不相同的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该标的投标全部无效。3.投标价格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分项中,合同签订和执行时不另行支付。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折扣或价格上浮声明)。5.本次招标标的物价格:不浮动。(七)车辆租赁及结算要求:1. 日租车辆(1)出租方必须为所租赁车辆配备粤通卡和加油卡(新能源车条件具备时办理充电卡),并及时进行充值,确保卡内有足够余额。(2)燃油车按“满油启租,讫租满油”原则,由出租方负责加满油后启租/讫租,启租加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及讫租加油费用由出租方先行垫付,以加油卡实际加油支付费用记录为准,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3)新能源车按“满电启租,讫租满电”原则,由出租方负责充满电后启租/讫租,启租充电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及讫租充电费用由出租方先行垫付,以充电实际电子支付费用记录为准,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免费用承租方充电桩充电除外)。(4)租赁期间###路费以粤通卡实际支付记录为准,停车费以实际电子支付记录为准,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2. 月租车辆(1)出租方必须配合承租方为所租赁车辆办理粤通卡和加油卡(新能源车条件具备时办理充电卡),以及配合安装行车记录仪、粘贴或喷涂交规允许范围之内的相关标识等。(2)月租车辆租赁服务期间如因年审保养或其它原因而暂停使用车辆超过半个月,则当月租赁服务费按“(月租单价/当月天数)*实际租赁服务天数”计算。3. 启租/讫租点由承租人按具体业务需求确定。以承租人所在地广州(含广州荔湾、越秀、天河、海珠、黄埔老五区)为启租/讫租点的,租赁车辆进退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以其它地点为启租/讫租点的,按以下办法确定车辆进退场费用及承担界面:出租人实际派车/收车点到启租/讫租###路油费与从承租人所在地点到启租/讫租点###路油费用的比值,大于或等于的,以###路油费,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小于的###路油费,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需提供油卡、粤通卡实际支付记录佐证)4. 出租方提供司机服务时,司机租赁期间需过夜住宿的,司机住宿费(封顶人民币200元/天)由出租方先行垫付,以住房发票实际金额为准,加上开票税费后,计入租赁服务金额结算(由承租人提供住宿除外)。司机餐费由出租人承担。5. 协议框架有效期内,出租方不得因为经营风险、成本上涨等综合因素,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出租车辆或要求上调租赁单价。6. 以月度或季度为周期办理结算:(1)月度结算周期:次月的10日至月底为上个月度费用的结算周期。(2)季度结算周期: 指次季首月的10日至月底为上个季度费用的结算周期。7. 在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结束车辆退场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结算单(包括实际租赁服务数量和应结算金额)经承租方确认后,承租方凭出租方提供实际应付租赁服务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双方签证的租赁服务费签证单,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付清实际租赁服务费给出租方。8. 双方各自支付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八)付款方式、支付款项额度及安排:1. 付款方式:包括电汇、商业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如需商业汇票进行支付的,由款项支付方承担资金成本(招标人付息贴现)。投标人充分知悉并同意按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支付方式履行。2. 支付款项额度及安排:①甲方自协议生效30天后,可按协议履约进度及乙方要求(按各期车辆租赁设备数量、单价金额与租期)分期计算应付车辆租赁费,经双方签证确认后付进度款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等额的车辆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在车辆租赁结束设备退场后6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最后一期车辆租赁费单据(包括实际车辆租赁天数、数量及应付车辆租赁费)或结算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并办理完结算流程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最后一期车辆租赁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清应付车辆租赁费给乙方。(九)进场及服务要求:1.订单的有效下达:经招标人采购部门书面签字盖章,传真到中标人指定传真号或扫描到中标人指定邮箱、微信的订单,不论中标人是否回复确认,均视为有效下达。如中标人对订单有异议的,须在一天内回函,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订单。2.对标的物价格实行浮动的框架订单,由中标人按照价格浮动条款和公式计算订单单价,报招标人采购部门审核同意后生产供货。3.订单如有框架协议清单之外的同品类规格型号物资,可参照协议清单中相近规格型号的单价友好协商确定订单单价。4.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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