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拟采购智慧家庭安防产品(人脸识别门锁、指纹识别门锁及猫眼门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达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 本次招标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预估规模、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估规模(含税) 服务地点
1 门锁 南京电信2025年智慧家庭安防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469万元 江苏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质量要求:合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执行;
1.2.2技术标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3供货期:自招标人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至订单指定地点;
1.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原厂免费质保;
1.2.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份额分别为60%;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截屏。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进行佐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人脸识别门锁、猫眼门锁、指纹识别门锁)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加盖代理商及制造商单位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
2.1.6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2.1.7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南京电信的相关采购活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10本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1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中标/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拟采购智慧家庭安防产品(人脸识别门锁、指纹识别门锁及猫眼门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达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 本次招标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预估规模、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估规模(含税) 服务地点
1 门锁 南京电信2025年智慧家庭安防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469万元 江苏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质量要求:合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执行;
1.2.2技术标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3供货期:自招标人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至订单指定地点;
1.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原厂免费质保;
1.2.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份额分别为60%;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截屏。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进行佐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人脸识别门锁、猫眼门锁、指纹识别门锁)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加盖代理商及制造商单位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
2.1.6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2.1.7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南京电信的相关采购活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10本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1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中标/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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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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