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肇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农发【2025】1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肇州县农田科技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州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10万亩,其中新建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其中:田块整治工程:障碍土层消除41084亩,划分田块基础设施58.516km;灌溉与排水工程:新打机电井 14眼,每眼井配备一套喷灌设备和移动式水肥一体化设备,清淤排水沟4.954km,规划建筑物16座,其中圆涵10座、方涵4座、过水路面2座;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10kV输电线路1.35km,埋设低压地埋电缆3.15km,配套变压器 14 台。
2.2建设地点:二井镇富强村、民乐村,托古乡宜林村、长德村、富海村,兴城镇福利村、复兴村。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11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完工的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工程保修期1年)。
2.7招标控制价:91.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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