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红枫湖镇民乐村2025新院组污水处理终端建设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比选
4.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清镇市红枫湖镇民乐村;(2)建设规模:安装污水收集管(双壁波纹管DN200<主管网>,共计1800m;双壁波纹管DN110<分管网>,共计1000m。改造污水处理终端一座;(3)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00000.00元。
5.比选控制价:17500.00元;
6.比选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
7.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半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09: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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