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安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西州格尔木市市政设施完善工程
2、招标编号:ACE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海西州格尔木市市政设施完善工程,位于格尔木市中心区域,工程包括建设中山路小学、实验小学(昆仑路)、第三中学、盐桥北路、柴达木中路、建设路、人民医院(昆仑路)过街天桥7处,柴达木路世邦广场前地下过街通道1处,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消控室及排烟机房等,本工程无障碍电梯共16台、自动扶梯2台。
2、本次招标内容为海西州格尔木市市政设施完善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采购内容:商品混凝土采购,本次招标量详见清单量 ,估算金额 89.6万元(含税3%),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6、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合同文本、及询价文件内的所有要求;
2)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3)具备承接此次供货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4)如询价结果未达到采购人预期价格,采购人可无条件流标且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5)询价截止后中标单位,如不能按采购人询价文件内的要求进行履约,将纳入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黑名单进行处罚。
6)遇相同报价的,入选安徽建工集团“优秀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优先;相同报价供应商均入选“优秀供应商库”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库”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名时间靠前的报价单位中标。
三、报价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4日9时0分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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