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分行建设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及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辽宁省分行建设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及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分行建设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及审计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ZKGS
2.3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全过程跟踪审计等。
2.4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3年。具体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全部审计费用及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时止。
2.5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拟确定5名候选供应商入选,4主1备。当主选供应商发生违约或者其他情况从而不能满足我行需求时,按照排名依次启用备选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展示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3.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及/或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招标人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 为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保证本地化服务的快捷高效。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服务起始日期前在我行经营地域内设有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分支机构或或售后服务机构的产权证明,如投标人办公场所为租赁方式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确保本地服务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中标后甲方有权利对承诺函真实性进行核验,必要时会实际踏勘核实房屋所有权租赁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中标资格。)
3.11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本次所投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项目中,未被列入招标人禁入名单/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无关联单位的声明函中承诺无上述情况);
3.13 本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转包和分包;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1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1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17 投标人应配备工程造价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具有10年(含)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牵头负责过至少1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交通类工程除外)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
3.18 投标人应配备财务审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工程项目决算审计(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至少有一个;
3.19 投标人应配备工程造价现场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具有8年(含)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至少参与过1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交通类工程除外)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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