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监控设施维护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20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监控设施维护(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及热力公司(含泵站)
1.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1.9付款方式:每年12月份结算,按照全年工程量由第三方审结,如没有超过中标价格则按第三方造价所审计价格结账,如审计超过采购中标价格则按照中标价格结账(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须浙江大华厂家授权的销售及维修代理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3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系统客户整体的运维施工经验)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具有至少五名持有大华颁发的渠道安防工程师证技术人员(提供人员证书)
2.5供应商需先进行现场勘查并绘制网络拓扑图,供应商须将拓扑图于2025年7月12日-2025年7月24日发至采购人邮箱,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通知书,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格通知书。
2.6供应商须承诺熟悉视频监控(如IP摄像机、存储设备)、安防报警系统、网络设备的维修维护。具备24小时故障响应能力,承诺0.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紧急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9日9:00至2025年7月11日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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