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用事业部承担塔里木油田公司客运车辆保障服务工作。为满足塔里木油田客运车辆需要,公用事业部采取运输服务工作量承包的方式,由承包商提供符合工作要求的驾驶员服务,确保本服务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2.2招标范围:承担公用事业部客运车辆运输服务,按照公用事业部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62人(暂定),完成公用事业部运输业务。
2.3服务期: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驾驶人员数量暂定62人,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合同履行前至少有23人持有A1驾驶证,其他驾驶人员应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特殊车型需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人力资源服务或后勤保障服务或劳务承包服务合同业绩一项。
业绩提供依据: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每份合同提供至少1张及以上对应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无。
3.5. QHSE 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情形;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和承诺书或现场查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07-08至 2025-07-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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