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MY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系统运维和网络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 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系统运维和网络升级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8.5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竞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过相关前期服务的;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竞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过相关前期服务的;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每天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