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大通县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清洁化“煤改电”建设项目(标段22)(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通县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清洁化“煤改电”建设项目 (标段22)(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5-023-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金额 |
2938069.9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叁万捌仟零陆拾玖元玖角捌分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及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全额面向中小企业; 6、其他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备案证明材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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