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LSHY-C2025-0029 项目名称####****##县公安电子警察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5.********万元 采购需求####****##县公安电子警察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签章,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项。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外场维护人员具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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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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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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