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东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已由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铁发改批字(2025)20号批复,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铁力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东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
2.2总投资额:1965.90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铁力市内。
2.4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改造城东 DN600 排水管道1.5公里,改造DN800 排水管道1.55 公里,改造检查井 86 座等。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 3.05 公里。本项目一标段建设规模为1、新建雨水管道工程:雨水井P1-P25之间的管道及井室(不包括P25井室)顶管施工; 2、预埋雨水管道工程:雨水井(YMP-1至P2、YMP-6至P9、YMP-10至P7、YMP-16至P20、YWP-18至P22、YMP-19至P22、YMP-20至P25、YMP-27至YMP-24、YMP-28至P25)之间的预埋管道及井室开槽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计划总工期38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97362.1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2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东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已由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铁发改批字(2025)20号批复,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铁力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东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
2.2总投资额:1965.90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铁力市内。
2.4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改造城东 DN600 排水管道1.5公里,改造DN800 排水管道1.55 公里,改造检查井 86 座等。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 3.05 公里。本项目一标段建设规模为1、新建雨水管道工程:雨水井P1-P25之间的管道及井室(不包括P25井室)顶管施工; 2、预埋雨水管道工程:雨水井(YMP-1至P2、YMP-6至P9、YMP-10至P7、YMP-16至P20、YWP-18至P22、YMP-19至P22、YMP-20至P25、YMP-27至YMP-24、YMP-28至P25)之间的预埋管道及井室开槽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计划总工期38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97362.1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2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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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3576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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