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潜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潜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潜发改许可【2024】12号;
1.4 招标人:潜山市民政局;
1.5 项目业主:潜山市民政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 pGC25A01G059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
2.5 建设地点:潜山市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未成年保护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购置电教、医疗、生活、办公等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大门、围墙、给排水、绿化、消防等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720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周期 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280日历天,施工时间具体以发包人要求进场时间为准]。
2.9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测、测绘、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外水外电、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涉及承包人资质证书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允许分包),设备的采购及保管、 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 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3.2.1、 3.2.2 和 3.2.3 的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2.3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 ,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5 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 财务要求:无。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②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28 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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