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带安顺回家”品牌视觉识别体系设计(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28
预算金额(元):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8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带安顺回家”品牌策划与设计
标项1
标项名称:“带安顺回家”品牌视觉识别体系设计(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带安顺回家”品牌策划与设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 ②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⑥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⑧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②-⑧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②-⑧项资料及特定资格要求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项及特定资格要求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2日 00时00分
项目名称:“带安顺回家”品牌视觉识别体系设计(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28
预算金额(元):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8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带安顺回家”品牌策划与设计
标项1
标项名称:“带安顺回家”品牌视觉识别体系设计(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带安顺回家”品牌策划与设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 ②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⑥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⑧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②-⑧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②-⑧项资料及特定资格要求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项及特定资格要求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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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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