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成都枢纽红牌楼站成都西环线等三台超偏载整治、成昆线乐山北站货场轨道衡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计2个包件。本项目为成都铁路物流中心成都枢纽红牌楼站成都西环线超偏载整治、成都枢纽天回镇站安天联络线超偏载整治、成都枢纽天回镇站宝成下行超偏载整治、成昆线乐山北站货场轨道衡整治,成交人需根据《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272号)要求对附件3、附件4涉及项目进行整治,且不改变设备既有技术性能。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单位投标02包件轨道衡须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不断轨无梁式);投标01包件超偏载检测装置须提供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审查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生产供应、整治经验,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使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信用良好证明材料(与业绩保持一致)。
3.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须提供承诺书。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为确保服务质量,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1个包件。若投标人同时成为2个包件推荐候选人第一名时,待结果公示结束后,且无特殊原因,则以01包件成为中标人。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7月4日23时59分起至7月9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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