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YGHZQBPZRMZF ********项目名称:板浦镇朱成河沿线排口截污纳管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人民币5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板浦镇朱成河沿线排口截污纳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市海州区板浦镇质量标准: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磋商供应商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磋商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6)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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