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工业自动化配件-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工业自动化配件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1 采购范围: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所需工业自动化配件一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供货,(具备交付条件可提前交付)。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在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同时满足文件要求,同时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清单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第三方具有检测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
2.4.2 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4.3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并不限于此。
2.5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品牌、型号,供方所供产品及材料(如有) 。
2.6采购物项清单中备注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是子公司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物项,合同采取分开签订方式。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九(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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