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0号集装箱泊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1.2招标人: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集司”)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1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装卸船设计的集装箱泊位,泊位长度250m,码头平台宽度55m,位于已建穿山港区1#集装箱码头泊位西侧。包括水工建筑物,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供电及照明,自动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等。
本工程总投资518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2642万元,本项目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21042万元(不含装卸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216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监理、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检测、测量等)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以及招标清单、预算及控制价编制、施工标中标后的“0#清单”审核等相关造价咨询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且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监理、综合服务合同签订并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内容。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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