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骅市津潍高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 渤黄发改审批〔202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359.6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作为津潍高铁黄骅北站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用地约52551.53平方米(折合约78.83亩),总建筑面积 4200平方米,主要建设站前交通集散场地、停车场等;共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95个,其中长途公交停车位42个(充电桩10个)、出租车网约车停车位43个(充电桩9个)、社会停车场停车位410个(充电桩90个),并建设枢纽配套服务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黄骅市长兴大街西、渤海路南,建筑功能:/。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2.96万元。服务期限:13天。其他: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效果图、方案、施工图纸设计、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7 09:00至2025-07-12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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