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北孤庄营村至刘伶路交叉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保交招核字【2025】32号招标核准,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北孤庄营村至刘伶路交叉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17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北孤庄营村至刘伶路交叉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共包括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北孤庄营村至刘伶路交叉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高碑店定兴界至定兴县城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涿州高碑店界至高碑店定兴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3个项目的施工监理,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1.2监理服务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一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6个月。2.1.3监理工作内容:负责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一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保定市国道G107京港线北孤庄营村至刘伶路交叉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第3.5条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4 09:00至2025-07-10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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