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电石炉气增压综合利用项目土建工程
1.2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电石炉气增压综合利用项目土建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5A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5A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电石炉气增压综合利用项目土建工程内容:含配电室、机柜间、加压站三个单体建筑、设备基础及室外地坪等,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图纸等。
2.8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中包含)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工程承包范围(类似土建工程)等相关内容的关键信息页。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中包含)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工程承包范围(类似土建工程)等相关内容的关键信息页。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两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截止时间至2025年7月19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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