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生态印染产业园污水集中预处理工程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阳开发区审批核字【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现三期厂区内新建粗格栅井、进水控制间、气浮池(含浮渣收集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池及排放泵房、二沉池和巴氏计量槽。改造现状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调节池、综合池-水解酸化池、综合池-AA0生物池和加药间。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高任路北侧杨家屯村北高阳县污水处理厂。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高阳县生态印染产业园污水集中预处理工程施工,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已出具则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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