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生活垃圾暂存及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65,391.20元
最高限价:765391.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生活垃圾暂存及处置外包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人员配备、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垃圾外运及处置、防护用品购买等内容;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需方对供方服务情况每年度考核一次,如经需方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期限,由于提前终止服务期限给需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院方管理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信财磋商采购-2025-28-1 | 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院区生活垃圾暂存及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 765391.2 | 765391.2 | 是 | 765391.2 |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需方对供方服务情况每年度考核一次,如经需方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期限,由于提前终止服务期限给需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院方管理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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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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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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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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