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离心工程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离心工程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离心工程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服务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离心工程建造、调试、运行多阶段耦合情况下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建议,指导后续离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究形成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报告1份,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离心工程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须于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2.3 服务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离心工程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技术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____/___。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有)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廉洁及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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