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淮安市淮阴区房屋自然灾害保险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26.2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规模:淮安市淮阴区房屋自然灾害保险采购,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预算及最高
限价为26.2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
市淮阴区房屋自然灾害保险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淮阴区房屋自然灾害保险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市淮阴区房屋自然灾害保险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具有开展保险业务资格
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或分公司或支公司。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2 08:30到2025-07-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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