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WU
2.采购项目名称:南充交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一体站首台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人:南充交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首台套设备945万元/台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简介:
1.南充交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一体站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首台套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生物质制氢加氢相关运营服务。
2.项目名称及中标人数量:
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一体站首台套设备:1家。
3.履约期限(服务期限):
撬装式生物质制氢加氢一体站首台套设备:定金支付后9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本项目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项目要求的一般资格性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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