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 市中区竹公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湿地修复保护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5】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5】1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流域沿线;2.2 建设内容:涵盖生态护岸、生态滤坝、生态植物修复工程、防汛缓冲步道工程、水环境生态治理及水质保障工程、河道清障工程等。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2.4招标范围:项目所涉及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2.4.1 勘察:满足设计深度所要求的工程的现场调查、初勘、详勘、补勘,管道现状测绘和勘测,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等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2.4.2 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方案设计报规划审批相关事项、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2.5 质量目标:2.5.1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 要求。2.5.2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2.6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勘察15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2.7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 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3日 ……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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