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分行现征集关于建湖支行电动自行车车库维修升级改造及安装智能充电系统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9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提供本次采购商品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装修装饰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关的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证明评审因素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和至少1张合同期内项目发票复印件)
4.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相关纳税资格或者出具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5.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4个网站查询截图)
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8.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9.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10.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1.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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