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塔集团2025年度官方网站国产化平台迁移专项维护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塔集团2025年度官方网站国产化平台迁移专项维护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56。
2.3 招标范围:实现红塔集团官方网站的国产化替代,实现数据迁移到新平台和组件,并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接口对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昆明市和玉溪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金额:17.58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00分00秒--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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