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合肥分公司(含巢湖线务局)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合肥分公司(含巢湖线务局)现有车辆维修、轮胎更换服务等,现有车辆共计130辆:其中市公司79辆,肥东10辆、肥西10辆、长丰9辆、巢湖9辆、庐江9辆、巢湖线务局4辆。项目预算:140万元(含税)。
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先。
1.2.2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 质量要求:合格。
1.2.4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中国电信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1.2.5 项目划分7个标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标包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成交份额 |
成交金额 (万元,含税) |
实施区域 |
标包1 |
62.00 |
2名 |
70% |
43.40 |
合肥市区(车辆维修) |
30% |
18.60 |
||||
标包2 |
17.00 |
1名 |
100% |
17.00 |
巢湖市、巢湖线务局(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 |
标包3 |
12.00 |
1名 |
100% |
12.00 |
长丰县(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 |
标包4 |
13.00 |
1名 |
100% |
13.00 |
庐江县(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 |
标包5 |
12.00 |
1名 |
100% |
12.00 |
肥西县(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 |
标包6 |
12.00 |
1名 |
100% |
12.00 |
肥东县(车辆维修及轮胎更换) |
标包7 |
12.00 |
1名 |
100% |
12.00 |
合肥市区(轮胎更换) |
合计 |
140.00 |
8名 |
/ |
/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折扣最高响应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同类项目(标包1-6:车辆维修类、标包7:车辆轮胎销售、维修或更换服务类)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或对应发票,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发票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开票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时效及金额以发票为准。(原件备查)
2.1.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标包1-6:二类及以上;标包7:三类及以上)。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