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采购12台思科网络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付款方式:合同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2026年11月30日且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付款申请及合法合规的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期间维保设备服务费用(即维保启动后至2026年11月30日);第二次付款:全部维保结束且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付款申请及合法合规的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相应期间维保设备服务费用(即2026年12月1日至维保期结束)。招标人可于采购合同履行期间单方终止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保服务。考虑相应情形的费用结算安排:招标人于每年度维保服务启动前30日(即2026年12月1日)前,与中标人书面确认该年度维保设备清单及维保具体月数(即2026年12月1日至确认后的维保具体时间)。
(三)服务地点:东莞南方中心、北京亦庄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五)质量要求: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启动函原件;提供的技术文件(若适用)完整、准确,能够满足设备运行和维护的需求。
(六)投标限价:不涉及
(七)投标保证金:不涉及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具备思科的代理商资质。
三、招标安排
2025年07月07日9时30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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