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南苑路(机场大道一宁钢大道)内径300-2200mm雨水管道11.65公里、直径 90-400mm 再生水管道 7.65 公里,改造内径 600-1800mm污水管道9.04公里直径 90-300mm 给水管道8.24 公里、直径 250-800mm热力管道 11.76 公里。对管沟开挖拆除的路面及照明、交安等附属设施进行恢复。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四至七标段112日历天,八标段33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其中施工共划分8个标段,监理划分1个标段,本次只针对四至九标段实施招标。
四标段(鼓楼南街-蔡桥南街段K2+820~K3+54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五标段(蔡桥南街-文萃街段K3+540~K4+54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六标段(文萃街-五里南街段K4+540~K5+28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七标段(五里南街-宁钢大道段K5+280~K6+062.28):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八标段(照明、交安及智慧交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九标段:四至八标段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四、八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五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六、七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九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30日 9:00至2025年07月07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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