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89550.42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1(安康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89550.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89550.42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9550.42 |
1989550.4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安康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一款充电桩检测报告;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磋商小组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