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丘北水投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丘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丘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项目地点:文山州丘北县。
2.3 项目概况:项目包括阿鲁白村、七〇新村、阿诺村、小空山村、布宜村、横山村、马场村、大矣堵村、山北村、幸福村、小矣堵村、洋洞村、八道哨村、猫猫冲村、保山营村,共 15 个自然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沿村内道路新建 DN25-DN200 PE100 供水管等设施,将丘北县市政自来水供给至村内各用户,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 1825.72 万元。
2.4 竞争性磋商范围:完成本项目第三方检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方案的编写、实施及第三方检测有关的管理服务并出具成果资料。保证技术成果符合现行有效的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能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按规范要求提供档案资料。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水泥砂浆、管件管材、焊接等,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2.7 采购规模:约 14.61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 2023 年或 2024 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
使用原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其他要求:
①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 a、b、c 或 d 任意一个条件:
a.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检测范围须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结构。
b.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c.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检测类别须至少包含市政工程材料)。
d.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国须至少包括:公路(市政)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项目负责人: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于 2025 年 6 月2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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