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舟山市高新区110MW/22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储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NY
2、项目名称:舟山市高新区110MW/22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3、项目地点:舟山市高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本期预算:142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116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6、采购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及内容:
电网侧110MW/220MWh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池舱(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PCS舱)、能量管理系统及电池舱与PCS舱之间的系统联络线缆和附件(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以及储能设备到升压站EMS系统间的通信线缆及附件由中标人提供,其余35kV电缆及外接备用电源附件由招标人提供,不含线缆铺设与接线)等设备,电池预制舱系统拥有独立的配电电系统、温度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系统、消防系统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包括项目抽检物料及抽检试验费。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仅配合工作,相关费用由招标方负责)。不包含并网调试及涉网试验费用、不包含第三方测试验收费用;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电能质量测试、配合保护定值计算及整站建模、配合电力公司并网验收、配合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电池储能系统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等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内,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评审结果以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9、
网上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7月21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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