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7220701100128001的
浦城县工业园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浦发改基字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工业园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用估算为9762.11万元,其中荣华山共建园估算金额为6450.3万元南浦生态园估算金额为2205.54万元,浦潭产业园估算金额为1106.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道路、路面白改黑、标线恢复、平侧石更新、人行道更新、给排水管线(设施)的更新、绿化苗木、围墙改造、停车位、户外摊贩点、标志、树池改造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762.1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渠道工程、场平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
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1至
2025-07-0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00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2时
00分至
24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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