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保障全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任。经专业机构对我院进行消防评估,存在一系列消防安全隐患,给医患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尽快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医疗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安装消火栓、防火门、配置自动灭火系统等,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确保项目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投资估算: 190000 元。
3.工期: 30 天。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3.合同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四、资格标准:
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6月1日(含1日)至磋商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6月1日(含1日)至磋商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1月1日(含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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