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TRYH
2、项目名称: 铜仁市梵净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梵净山景区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20万元。
5、最高限价:202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新能源(纯电)观光车60辆(含30台双充充电桩),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参数
7、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后40天内交付车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
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制作于标书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7 时 00 分至2025 年07月07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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