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Ⅱ标段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4〕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1100-04-01-713457,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位于丽水市主城区,概算投资约2.02亿元,工程部分建安费用约1.53亿元,分为2个标段予以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Ⅱ标段,Ⅱ标段建设范围为水东大桥至社后大桥段(好溪西岸)、社后大桥至好溪堰段(好溪西岸),Ⅱ标段的工程部分建安费用概算约8000万元。
工程等级和标准: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栈道按园区道路标准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范围内工程(以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0194657元(其中含税暂估价5445967元)
2.4工期要求:18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并争创九龙杯优质工程。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5年6月30日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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