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景德镇森林品质提升及林下经济建设一期项目施工;
2.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70700.5万元;
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景德镇森林品质提升及林下经济建设一期项目,林地使用面积102225.1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森林品质提升工程、林下经济建设工程。1、森林品质提升工程:森林品质提升工程共整治林地面积102225.1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林木抚育工程、作业道路、改造机耕道、防火林带、森林消防设备、蓄水工程、排水沟渠、森林监测系统、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提升等。2、林下经济建设工程:林下经济建设工程用林地面积约54000亩,通过改造林地种植林下中药材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相关采购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的投标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2020]4 号)和(赣建城19 号)文件要求,“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拟派人员登记,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林业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6、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电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7.1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的劳务合同及二代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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